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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估与事故级别核定分级启动响应
2019-05-19评估与事故级别核定 对经初步核实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告或举报信息,有关监管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事放评估建议,并技有关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供和关信息和竞料,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评估。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文即组织食品安全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,根据污染食品已造成或可能导致的健康危害后果与严重程度,以及所涉及的范围、影响和发展蔓延趋势等具体情况,进行综合分析评估。 经初步核实认为需要启动应 急响应的,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监管部门,根据事故评估结果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议,按《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》初步核定事故级别,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应急办审定,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级别提供依据,为监测、检测、通报和预警提供指导,对应急响应的启动、调整和解除及采取应急措施等决策提出建议,井通报同级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、监察机关,同时按规定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。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与预案,应急处置措施根据事故的级别选取和调整。启动全国范围内成者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范围的全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,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:启动省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,由省级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报告:启动省级以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,由相应的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并向上级政府报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