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
食材配送公司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 食物卫生、安全的标准及控制措施
2021-04-21食材配送公司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
本公司郑重声明,根据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》(财库[2011]181号)的规定,本公司为小型(请填写:小型、微型)企业。即,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1、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国家统计局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[2011]300号)规定的划分标准,本公司为小型(请填写:小型、微型)企业。2、本公司参加东莞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(采购项目)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,由本企业承担工程、提供服务,或者提供其他小型(请填写:小型、微型)企业制造的货物。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。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。如有虚假,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注:1、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时须提交本函并注明企业类型;监狱企业投标时须提交本函和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、戒毒管理局(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)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。2、此函随同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一起装订,非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时不需要提供此声明函。投标人名称(加盖公章):东莞市首宏膳食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(签名或盖私章):日 期:2019年4月1日食物卫生、安全的标准及控制措施
公司严格执行HACCP标准,从根源上对食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。HACCP系统包含有七大原则,以确认制程中之危害及监控主要管制点,以防止危害的发生,保障人员饮食的安全、健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