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原材料保管要求
发布时间:2019-05-28 发布者:首宏蔬菜配送中心
食品原材料保管要求
(1)食品原材料贮存区域禁止存放有毒、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;
(2)食品原材料贮存应当做到分类分架、隔墙、离地存放;
(3)食品原材料冷藏设备储藏时,必须生熟分开、荤素分开,防止交叉感染;
(4)定期检查,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;
(5)不得向顾客出售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,可能影响顾客健康的食品。
东莞送菜公司肉类商品供货标准
1.所有肉类(包括新鲜猪肉、冻猪肉等)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,保证无异味、无霉烂变质。肉类供货时需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、原件备查。
2. 供应商其储存量应能满足采购人的三天需求。
3. 如中选商不能按时、保质、保量供货,由采购人自行采购,将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。
4. 肉类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(首次供应时提供):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、《食品卫生许可证》、《动物防疫合格证》、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、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相符的资质证明文件(原件/复印件)等证明材料。
5. 每次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(库)检验合格证明(随车同行):《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》、《产品合格证》、《卫生检疫报告》、《贮存地的出入库检疫证明》(水产品适用)。
6. 色泽:肌肉有光泽,红色均匀,脂肪乳白色肌肉有光泽,红色或稍暗,脂肪白色。
7. 组织状态:纤维清晰,有坚韧性,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肉质紧密,有坚韧性。
8. 粘度:外表湿润,不粘手外表湿润,切面有渗出液,不粘手。
9. 气味:具有鲜猪肉固有的气味,无异味,煮沸后肉汤澄清透明,脂肪团聚于表面澄清透明或稍有浑浊,脂肪团聚于表面。